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 > 职能部门 >行政部门 >学生工作处 >办事流程 > 正文
一、班主任选聘:
个人自愿填写《班主任聘任申请表》→部门意见→部门分管校领导意见→学工处意见→学工处分管校领导意见→学工处编排班主任
二、新生报名:
协助招生办报名、分班→财务处缴费→学工处信息登记→班主任接待
三、办理学生走读卡:
学生申请填写走读申请表并签字→学生家长签字(附家长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簿复印件)→班主任签字→学工处处长签批意见→学工处备案→校内照相馆办发卡
四、休学办理:
学生到学籍管理办公室领表→填写休学申请表→学生家长意见→班主任意见→图书馆意见→学工处审批并备案
五、退学办理:
学籍管理办公室领表→学生填写退学申请表→学生家长意见→班主任意见→图书馆意见→招生办意见→学工处审批并备案
六、学生证补办:
学生本人登报挂失→班主任证明→到系学生管理干事办公室领新证→填写学生证→校办盖章(含钢印章)→学工处盖章、注册→发证
七、学生校内处分撤销申请:
处分期满提出书面申请→班级意见→班主任意见(附评语)→学生工作委员会意见→如批准撤销学校发文
八、教室、宿舍交接:
打扫教室、宿舍卫生→检查教室、宿舍财产→以书面形式向宿舍管理办公室(中心)提出申请→各楼栋管理干事检查教室、宿舍卫生及核对财产→宿舍管理办公室(中心)验收合格后收回
九、公共财物报修:
寝室财物报修:到宿管员处填写报修单→宿管员告之工程部→工程部维修→各楼栋管理干事落实维修情况
教学楼、校园公共财务报修:到工程部填写报修单→工程部维修→报修人落实维修情况
十、学生课外活动申报流程:
校团委处领取《大型活动申报表》→班主任填写→学工处、团委、保卫处审批
十二、国家奖学金评选:
学校印发通知→个人申请→初评排序→评审委员会复审→公示→上级复审→发放奖金
十三、出彩活动评比:
学校印发通知→班主任推荐→填写申请表→学工处审核→公示→发放荣誉证书及奖励
十四、学生综合素质测评:
班主任培训→班级评测小组收集、汇总材料→学生填写《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》→学校综合素质测评中心审核、认证→学校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监督、复核→归档图书馆
学工处电话:0791—88167273